关于做好学校新冠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
编辑:网站客服部 更新于:2020-05-13 阅读:
学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防控档案收集整理
新冠疫情防控档案是指学校、各单位及个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音像等文件材料(电子数据)以及凭证性实物等。学校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将做为专项档案列入学校归档范围。各单位要强化档案意识,从源头上加强档案收集工作,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确保疫情防控档案齐全完整,便于今后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经验借鉴。对在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及由此产生的报道等相关材料要及时予以收(征)集。
二、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移交
1、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学校防控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2、各单位档案负责人(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3、归档材料要规范、完整。文字材料要内容真实,积极健康;图片资料要提供像素较高的原图,音视频资料主题鲜明完整、画面清晰流畅,实物档案要求提供原件(上述三类档案同时标注时间、地点、人名、出处等相关信息);各类档案移交前做好消毒工作。
4、所提供的各类档案材料请附归档文件目录,并注明归档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5、防控档案可在疫情结束后移交归档。
各单位在收集整理中,若有任何疑问或困惑,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沟通,电话:2976090。
档案馆
2020年5月13日